防治對象 | 每公頃每次施藥量 | 施藥時期及方法 | 注意事項 |
作物園 紅火蟻 |
20-50公克/蟻塚 | 沿周圍1公尺均勻撒佈 |
1.趁新鮮使用。 2.春秋季之早晨或傍晚(冬季上午10時至下午3時)地表21-38度,施用在紅火蟻覓食區。 3.施用時須地表乾燥,施用後12小時內下雨,應重新施藥,且施放後24小時內勿灌溉。 4.禁止與其他物質如肥料混合使用。。 |
作物園 紅火蟻 |
1.7-17公斤/公頃 | 覓食區利用撒佈器均勻 |
使用方法及適用範圍連結 |
|
1.使用本劑請遵照農藥管理法規定。
2.本劑應儲於乾燥、冷暗場所,避免陽光照射以免成份退化變質,勿施用於牲畜之草地,置於小孩及牲畜不易接觸之處。
3.使用前須閱讀使用方法及使用範圍後再使用。
4.對蜜蜂及水中生物具毒性,勿施藥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、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。
資料傳送中,請勿關閉!